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871536408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救人时受到损失该找谁赔付?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5次举报

【案例】

俞某在风景区观看湖景时,发现有一儿童在无大人照看的情况下,探出半边身子趴在护栏边看湖中鲤鱼,俞某上前想询问其家人时,儿童因重心不稳跌落,俞某连忙上前一把拉住儿童将其拉回来。俞某在救人过程中手机不慎进水,后儿童家人赶到现场向俞某表示感谢,俞某向儿童家人请求偿付手机费,儿童家人同意偿付手机费,原以为简单维修后便能继续使用,但没想到再花费500元修理后因进水太多仍不能使用,只得重新花费4000元买新手机,随后俞某向儿童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但儿童家属事后后悔不愿再支付赔偿,因此发生了纠纷。

【分析】

儿童作为俞某无因管理行为(双方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但为了避免被告利益受到损害而实施了帮助的行为的受益人,应当偿还俞某由此损失的实际费用。无因管理人可以向被管理人请求返还或赔偿为执行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湖北顺鹏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3871536408
  •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采纳

    7次 (优于89.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4.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7080分 (优于99.3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202篇 (优于99.04%的律师)

版权所有: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00121 昨日访问量:5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