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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被判刑十个月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0次举报

【案例】

唐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提供了协议为证据,但在庭后经调查发现此证据为虚假证据,随对唐某处以罚款,在听到法官宣判时,唐某不服判决,当庭吵闹,拍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警告,仍我行我素,两名司法警务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控制,但唐某反抗激烈,并咬伤了其中一名警务人员,造成了轻微伤,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刑唐某十个月。

【分析】

案例中唐某在法官宣告处罚决定时,拒不配合,当庭哄闹,咬伤司法警务人员致其轻微伤,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其行为构成了扰乱法庭秩序罪。

【相关法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二)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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