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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楼扔重物被判刑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4次举报

【案例】

X日晚,鲁某因晚归问题与妻子苟某发生争吵,后为发泄情绪鲁某将铁锅,旅行箱,椅子等物从十七楼窗口扔下,落到楼前广场和人行道上,所幸因是深夜并未造成让人损伤。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分析】

案例中王某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考量其抛掷物品的楼层较高,物品体积重量较大,数量较多,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相关法条】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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