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某与邓某系好友关系,两人因居住城市不同很难见上一面,近日邓某却跟李某说要来小住一段时间,李某虽然有些奇怪邓某的突然来访但并未多想,满口答应了邓某小住的请求,但之后李某感到有些不对,邓某在来到住所后便再也不曾出去过,李某假日邀请对方出去游玩,邓某也拒绝了,半个月后,警察以贪污罪逮捕了邓某。
【分析】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处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所以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窝藏罪的。但如若李某在中途发现了邓某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也成立窝藏罪。
【相关法条】
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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