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余某在xx技术公司上班,准备离职时,公司以签署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款为:三年内不得离职,否则要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条款为由,要求余某要么做满三年要么支付违约金。后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无效,如若无效那应视同未签劳动合同需另支付自己双倍工资。
【分析】
余某的公司限制了余某的辞职权利,这样的条款自然无效,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有效,因此余某可以正常离职但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年
7次 (优于89.45%的律师)
12次 (优于94.98%的律师)
67095分 (优于99.34%的律师)
3小时内
202篇 (优于99.0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