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871536408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员工因身体不适拒绝加班却被扣正常工资??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5次举报

【案情】

李某在xx信息技术公司上班已有半年,劳务合同上签订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可公司却因技术尚有漏洞为由,规定之后周六都要前往公司加班,而在发放工资时即未添加加班费也未被安排补休。xxx日,因身体原因,李某在周六请假一日,当月财务以此为由扣除李某当天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励。

 

【解析】

1、        劳动法规定双休日加班并未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应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正常权益。

【相关法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湖北顺鹏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3871536408
  •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采纳

    7次 (优于89.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4.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7095分 (优于99.3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3小时内

  • 投稿文章

    202篇 (优于99.04%的律师)

版权所有: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00206 昨日访问量:5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