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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身体不适拒绝加班却被扣正常工资??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6次举报

【案情】

李某在xx信息技术公司上班已有半年,劳务合同上签订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可公司却因技术尚有漏洞为由,规定之后周六都要前往公司加班,而在发放工资时即未添加加班费也未被安排补休。xxx日,因身体原因,李某在周六请假一日,当月财务以此为由扣除李某当天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励。

 

【解析】

1、        劳动法规定双休日加班并未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应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正常权益。

【相关法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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