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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举证问题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3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34次举报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方面的问题,权利人须证明其为所有权人或者他物权人,但无须证明相对人为无权占有,理由在于,权利人主张返还原物,相对人对此可以提出抗辩,主张其为有权占有,则相对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倘若相对人无法证明其为有权占有,则应定相对人为无权占有,权利人的主张成立。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无需考虑相对人的无权占有是否基于过错所导致。权利人只需要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物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占有,便可以请求相对人返还原物,不必对相对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进行举证。返还原物请求权性质上属于物权请求权,并非债权请求权。《民法典》将返还原物请求权在物权编中规定,也说明了返还原物请求权不能等同于债权请求权。物权人履行举证责任,即可请求返还原物。除非相对人能够证明其基于善意取得等构成有权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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