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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其他附加权利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团队律所时间:2021年03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67次举报

第一,返还原物的返还费用如何承担?例如,刘某的动产被姜某无权占有,刘某提出原物返还请求,姜某同意返还,但双方相隔千里,原物返还需要一笔不菲的运输费用。该笔费用由谁承担?该问题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理论上,可以区分相对人为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如果相对人为善意占有,则权利人应自负费用取回原物;如果相对人为恶意占有,则应承担原物返还的费用。

第二,权利人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时可否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原物被损坏的情况下,自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原物还在,但由于所有权人丧失占有导致其利益受损,如甲之房屋被乙侵占,甲固然可以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但是甲在房屋被侵占期间,不得不外出租赁房屋,该等损失是否应请求乙赔偿?应当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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