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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66次举报

在民事审判程序上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对于当事人而言,审限短只有3个月,更为迅速便捷,同样在取得效率的同时,也要以公平为主,所以简易程序在适用上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法律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其积极的适用条件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了其不得适用的条件,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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