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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罪可能构成累犯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14次举报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假释通俗来讲,就是对于符合规定的罪犯,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假释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而累犯的构成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因此假释考验期满后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所以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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