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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几个要点

作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年03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5次举报

1.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传统理论认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心态一般出于“流氓心理”,主要表现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一般有其他心理可以认定为其他的犯罪。

2.行为方式

刑法对此规定了几个类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需要说明的是,实施以上行为需要情节严重,但如果造成较大损害,构成别的犯罪的,以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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