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2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周XX谎称自己是某学院的副教授,法学博士,能够帮助黄X调转其学生的工作岗位,骗取人民币8万元,并将上述款项用于其个人消费。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周XX家属向黄X协商赔偿、谅解事宜,在赔偿被害人黄X的经济损失后,获得了黄X的谅解。
法院判决
被告人周XX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准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周XX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XX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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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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