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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为代表人杨X争取缓刑一年

发布者: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6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述

2019年1月1日,杨X为xx餐馆厨房内工作时,因琐事与同事张X发生口角,后杨X用做菜长勺击打张X的面部,至其买唇部挫裂伤,上颚两颗牙齿冠根部折断。后杨X送张X前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唇部损伤为轻微伤,上颚两颗牙齿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综合鉴定损伤为轻伤二级。杨X明知他人报警仍在医院等待,自愿配合公安机关到案接受他调查,且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主要辩护意见

杨X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救治且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医院等待,后有自愿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从轻处罚;

到案后杨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

杨X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视为杨X有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被告人杨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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