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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 元加盟维权胜诉!赵清燕律师精准破局特许经营陷阱,助当事人挽回 46000 元核心损失

发布者:赵清燕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69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创业加盟需警惕虚假宣传,一旦遭遇商家违约,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守护权益。在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赵清燕律师接受张先生、李女士委托,针对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加盟欺诈与违约行为精准维权,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追回 46000 元加盟费及利息,为创业者加盟维权提供了高效范本。


案情介绍

案件中,张先生与李女士计划创业加盟奶茶店,通过网络广告联系到某餐饮管理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谎称是知名奶茶品牌招商方,诱导二人放弃原加盟意向,转而选择其主推的 “唱茶” 品牌,声称开店成本低、扶持力度大、投资回报率高。二人信以为真,先加盟旗舰店后升级为地区代理,累计支付加盟费后,仅退回部分款项,剩余 49000 元加盟费在双方补签相关协议后,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退。

更令二人崩溃的是,签约后他们发现实际开店成本远超被告承诺,原本宣称的免费配套服务均需额外付费。同时,被告既未按规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也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核心培训、选址评估、装修指导等关键服务,甚至并非 “唱茶” 品牌商标所有权人,仅获得普通授权,其宣传的品牌价值与扶持能力均为虚假。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后,二人委托广东诚公(龙华)律师事务所赵清燕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过程

面对维权难题,赵清燕律师迅速介入,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一是涉案合同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二是被告是否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三是被告是否存在欺诈与违约行为。律师团队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虚假宣传与协商退款过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查询结果(证明被告无合规资质)、付款凭证与合同文本(证明双方权利义务与付款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声称已获得商标授权、已提供部分服务、合同已到期无需退款。赵清燕律师逐一反驳,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涉案合同符合特许经营特征,被告未履行特许经营备案义务、未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已违反法规要求;同时结合证据指出,被告仅提供少量核心资料与线上选址沟通,未履行培训、装修指导等主要合同义务,导致二原告未能实际开店经营,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赵清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怠于履行主要合同义务,支持原告退款诉求。考虑到被告已提供少量基础服务,酌定扣除 3000 元服务对价,判决被告返还二原告 46000 元,并以 46000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主要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次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核心经济损失,更彰显了赵清燕律师在特许经营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她精准识别加盟陷阱、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扎实证据链的能力,为遭遇加盟欺诈或商家违约的创业者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也提醒广大创业者:加盟前需核查商家资质与备案情况,签约后遭遇违约切勿盲目协商,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方能高效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赵清燕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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