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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我方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销售房款佣金40万元,开庭前被告支付完毕

发布者: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4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上海XX公司诉被告江苏XX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XX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于法不悖,故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原告上海XX公司撤回起诉。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13元,由原告上海XX公司承担(已交纳)

起诉后,被告在开庭前支付全额款项,我方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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