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2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诉请】判令依法分割上海市祁连山南XX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以下简称为“系争房屋”),分割方式:房屋所有权归被告,被告依法支付原告折价款人民币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70万元。
【判决主文】一、上海市祁连山南XXXXX弄XXX号XXX室房屋归被告汤XX所有;
二、被告汤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于乐星人民币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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