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14.95 万元贪污换来 1 年 4 个月铁窗生涯
在法治的天平下,任何违背公义与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裁决。今天,让我们通过一则真实案例,洞悉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一、案情回溯:私欲侵蚀,底线崩塌
2018 年 6 月,当被告人担任国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时,本应以身作则,守护廉洁底线,却在权力的漩涡中迷失自我。其利用分管宣传、团委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公司宣传品印制项目中,精心策划,授意他人物色合作单位,以不正当手段侵吞公款。这一贪腐行径从 2018 年 6 月持续至 2024 年 1 月,累计侵吞公款达 14.95 万元。
然而,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案发前被告人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贪污行为,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埋下了伏笔。
二、法律准绳:明确界限,彰显威严
依据《刑法》第 383 条规定,对于贪污罪,依据情节轻重,有不同量刑标准:
· 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贪污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同时,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若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指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 “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此案例中,被告人贪污 14.95 万元,正处于 “数额较大” 区间。
三、辩护视角:从轻情节,依法考量
高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时,提出了一系列从轻情节: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前主动交代罪行;在审查起诉前已全部退赃,表明其悔罪态度;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前科劣迹。这些情节在法律的框架内,成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公正裁决:法律天平,不偏不倚
2024 年,上海一中院对本案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因犯贪污罪,被判处 1 年 4 个月。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被告人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社会的一次有力警示。
五、案件点评:
此案例告诫我们,无论身处何位,权力皆为人民赋予,应依法行使,廉洁奉公。莫因一时贪欲,踏上违法犯罪之路,最终失去自由与尊严。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唯有坚守廉洁底线,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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