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跑滴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2015年9月9日,“滴滴打车”横空出世,它利用移动互联网特点,将线上与线下相融合,从打车初始阶段到下车使用线上支付车费,画出一个乘客与司机紧密相连的O2O闭环,最大限度优化乘客打车体验,节约司机与乘客沟通成本,降低空驶率,最大化节省司乘双方资源与时间。
因此“滴滴打车”自问世就受到广大司机和乘客的一致追捧,尤其2017年,滴滴为了抢占市场狂发优惠券,乘客猛增,好多私家车主嗅到利益,纷纷下载滴滴app注册,全职或兼职跑“滴滴”。
但是私家车主没有考虑过:如果在拉客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保险公司会赔付吗?各方对这个问题一直都有争论,今天我们结合判决案例来告诉大家这个答案。
案例1. 位于东莞的肖先生近日开着自己的私家车跑滴滴,载客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然而就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表示拒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肖先生的私家车所上保险为非营运性质的商业险,却从事营运业务,故不予理赔。于是肖先生状告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付7万多元的赔偿款。
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一审判决如下:认定肖先生事发时确实在从事营运业务,因此保险公司仅需要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付肖先生2000元,驳回肖先生请求的7万元赔偿请求。
案例2.2018年9月4日下午5点23分,绑定“滴滴出行”的凌某接到一单起点平江驾校,终点平江县四宝堂的出行订单,5点24分,凌某驾驶的小车与欧阳某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欧阳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欧阳某将凌某、保险公司状告至平江县人民法院索赔78万元。保险公司认为,事发时凌某在从事“滴滴”网约车运输服务,故公司无须承担凌某的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凌某利用私家车开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本质上已经从家庭自用变成了商业运营,进而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凌某却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变更车辆保险类型,因此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无需赔偿。凌某个人则需承担交强险以外49万元的赔偿责任。
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统一观点认为:私家车主在跑滴滴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会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并不承担商业险的赔付。
好多人就疑惑了,既然交强险都赔付了,那为什么商业险又不承担呢?
来来来,别着急,今天我们就以滴滴为引,说说交通事故中的交强险和商业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后,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
汽车商业保险一般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同时,交强险和商业险有以下区别:
1、商业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20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2020年9月19日起,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险。
3、商业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其实是国家为了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而由保险公司代收的。
4、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乃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20万元,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从上述区别2中,相信大家也猜到,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后,交强险赔付,商业险不承担的原因了。
纵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有总则、投保、赔偿、罚则及附则这五大部分,并没有任何免责条款,所以交强险依然可以赔付。
反观商业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对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中都设置有责任免除内容(私家车主一定要注意!!!),且各险种中均有下述条款:
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上述案例中,私家车主都是私自跑滴滴,在跑滴滴的那一刻起,实质上已将车的“家用”性质悄然改变成了“营运”性质,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也就是违反了上述免责条款,那接下来呢?
一类私家车主呢,选择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接下来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如果保险公司增加保险费,且私家车主也同意,那私家车主在跑滴滴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赔付义务的。
另一类私家车主呢,其实也就是大部分车主,选择不告诉保险公司,那保险公司就可以用上述免责条款来抗辩,不承担赔付义务。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最后,还是奉劝各种私家车主,如果想从事网约车运营,最好是办齐各种手续,投保相应保险,否则,运管处还会查你,到时候罚款扣车更不划算。如果已经不想使用滴滴等软件,最好及时卸载注销,免得发生事故时麻烦,保险公司是能不赔就不赔,省的到时候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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