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字就能挣两仟?
作为担保人,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风险!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没有一蹴而就!
有人想投机取巧,有人想一劳永逸,但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姐姐的工友小李最近过得狼狈不堪,不能正常领工资也就罢了,还得承受其他工友的冷嘲热讽,但是没办法,她也只能打破牙往肚子里咽,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的一天说起,小李的同村老王来找小李帮忙,老王想在银行贷20万做生意,恳求小李为这笔贷款做担保,他轻描淡写地劝说小李只需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就好,其他啥都不需要,并承诺给小李2000的好处费,小李心动了,她想反正也只是做签个字,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失,还能捞到2000,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小李高高兴兴地跟着老王去银行贷款了。
但是就在前几天,小李发现自己的工资卡取不出来钱了!
她急忙联系银行,被告知工资卡已被法院冻结,联系法院时后才知道,因为老王不还银行的贷款,被银行起诉还强制执行了,她工资卡里的钱也被冻结起来,用来偿还老王的贷款!
其实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在百度随便一搜,像小李一样为他人做保证,把自己赔进去的例子数不胜数!
今天就以小李为例,说说保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保证的方式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可以理解为:即使老王跑路了,但他的资产会首先用来抵债,不够的话,才会追究小李的责任。这种情况的担保风险比较的小。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规定老王和小李都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责任,不受老王有无能力的限制。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实在要做保证人时,选择一般保证!!!
那对于银行来说,他要怎么做?在什么时间做?才能起诉小李或申请仲裁,让小李代替老王欠的这20万呢?
这里就需要了解民法典里规定的保证期限、作为及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了。且听我掰开揉碎分析……
二、保证期限和作为
顾名思义,保证期限就是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必须有所作为,保证人才会承担其保证责任,一旦债权人错过这个期限,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做这些事情,才有起诉小李还钱的权利。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保证期限为约定>6个月,起算点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约定还钱的最后一天)或者宽限期届满之日(没有约定还钱时间,但是债权人找债务人还钱时给的期限)。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以小李这个案子为例,银行要这样做:
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必须在约定或履行期限/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老王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小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必须在约定或履行期限/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小李请求(没有要求起诉或者仲裁,因此电话、短信、微信……都可以),否则小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古希腊有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这句话虽然不够严谨,却概括了民法中重要的制度—诉讼时效。
以小李这个案子为例,假如银行在保证期限内做了这些事情,他可以起诉小李了,那他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起诉小李呢?也就是银行起诉小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普通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保证债务也适用这个诉讼时效,但是保证债务的起算点又该如何计算呢?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以小李这个案子为例,
如果是一般保证,对老王的财产执行完毕后,还不能得到足额清偿时,就开始计算银行起诉小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了。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请求小李履行保证责任起,银行起诉小李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那对于小李来说,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她的权利又该如何保证呢?(这里假设案情:老王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老王应于2018年1月1日前还清银行的贷款,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后来,老王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1、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比如诉讼时效抗辩),一般来说,银行需要在2018年1月2日-2021年1月1日内起诉老王,如果银行没有在此期间起诉,也没有为此事找过老王,那这个20万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过了,银行后面再起诉老王还钱时,老王就可以用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小李也可以用诉讼时效已过为自己抗辩。
2、如果是一般保证,可以用先诉抗辩权,如果银行在2018年1月2日以后仅起诉小李,小李可以以银行应该先起诉或仲裁老王,先以老王的财产进行偿还,为自己进行抗辩。
3、用保证期限已过进行抗辩,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没有2018年1月2日-2018年7月1日期间起诉老王或申请仲裁的,小李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没有在2018年1月2日-2018年7月1日期间向小李请求,小李也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4、用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没有在执行完老王财产,还不能足额偿还债务起,3年内起诉小李或申请仲裁的,小李可以以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没有在请求小李还钱起,3年内向起诉小李或申请仲裁的,小李可以以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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