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鹿勇律师
胶州鹿勇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85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青岛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胶州市XX厂、齐XX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胶州鹿勇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0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胶州市XX厂因与被上诉人齐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1民初82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1民初827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退还上诉人胶州市XX厂。
青岛鹿勇律师,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鹿律师在长期的执业实践中,以其认真的工作态度、扎实的法学基础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大量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海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