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结算、付款协议的合同效力。签订《付款协议》后,双方之前的法律关系已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
判决书节选:
高某公司与潘某签订《付款协议》,约定:涉案工程总工程款1653516元。高某公司已支付106万元。工程余款593516元分十七期付款支付。
法院认为,因潘某系无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个人,故其与高某公司的订立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无效。虽然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结算、付款协议的合同效力。在签订《付款协议》后,双方之前的法律关系已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高某公司应当依照《付款协议》的约定向潘某支付本金及利息。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