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因道路施工或修地铁,承租人能要求减少租金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道路施工的确会影响路边商铺的经营。如下面这个案件,因道路施工承租人要求每月减少5000租金,出租人虽未书面同意但仍收了租金,后出租人以承租人擅自减少租金为由主张承租人违约,法院就不予支持。
判决书节选:
关于高某、万某酒家是否应该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问题。由沙某厂提交的租金缴纳明细表可见,自2016年9月起至今,高某每月向沙某厂支付的租金为75000元,且从2017年10月起改由林某向沙某厂每月支付租金75000元。故高某、林某已向沙某厂按照75000元/月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已长达两年之久,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交易习惯,且道路施工的确给高某、林某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高某、万某酒家方要求减少租金5000元亦符合事实常理,为此,法院认为沙某厂已默认了该租金每月减少5000元的口头约定行为,高某、林某已交齐租金,要求滞纳金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对于沙某厂要求高某、万某酒家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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