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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打民事官司好的律师 什么是一事不再理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286人看过举报

广州什么是重复起诉法院不受理,什么是一事不再理?

张静律师: ,重复起诉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最z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等案件,为您争取最z大权益,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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