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恋人之间转账,分手后起诉还款能打赢吗?
咨询电话: (张静),前任间的“分手官司”增多,自从2015年最z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后,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明显增多。这类案件有明显的特点,比如,虽然起诉的是民间借贷,但原告通常只能拿出银行转账凭证,拿不出借条来;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主张双方曾是恋人关系;被告通常否认为借贷,一般主张为赠与或是同居期间的共同开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后,解释第17条对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原告凭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就能起诉,而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那么实践中,为什么有些支持返还有些没有?
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转账是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法院会仅凭转账凭证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法官称,那也不一定。如某案中,原、被告双方也是一对分手的恋人。男方经营一家公司,收入较高。他起诉前任,曾给对方卡内转账的2万元钱是借款,但前任反驳这笔钱是春节前男方自愿给她买礼物的。结合双方的恋人关系、经济状况等因素考虑,法院认为,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打款2万元赠与对方使用不违一般常理,最终没有支持男方返还款项的请求。“到底是不是借款,原告的证明责任往往大于被告,审理中法官通常会考量比较多的因素,比如原告收入的多少、双方恋爱时间的长短、被告能否对打款给出合理解释、双方之间就涉案款项的网络聊天记录等等。”“一个年收入5万元的男性,林林总总给女友打了50万元的钱,这笔钱法官肯定不会轻易认定为是赠与,一定会结合其他的证据进一步核实;但如果他只是打了几百元,双方又对这笔钱的性质有争议,支持为借贷的判决可能会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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