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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餐饮加盟诉讼律师 加盟商私自售卖其他产品违约吗

2020-04-3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998人看过举报


广州如何证明加盟商私自售卖其他产品?

律师解答:如果加盟合同约定加盟商只能销售公司的产品,超出范围则构成违约的话,加盟商必须遵守。实践中一般采取公证购物过程的方式来证明加盟商超范围售卖产品,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也可以证明,比如下面这个案件中,公司就以加盟商美团外卖上的产品数超出了公司直营店的产品数来证明加盟商超范围经营。但该种证明方式有风险,一审就不予认可,但二审改判认为可以证明加盟商超范围经营了。

判决书节选:

对于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售卖商品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原审法院查明,上诉人直营店的外卖单中产品有109种,被上诉人加盟店餐单载明的产品有111种,对于多出的2种产品,经本院二审询问,被上诉人无法解释其产品的来源。本院确信被上诉人所销售的产品中包含了不是上诉人提供或其指定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根据双方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的约定,被上诉人擅自销售不是上诉人提供或其指定供货商的产品,构成了违约。据此,解除案涉合同的责任在于被上诉人。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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