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盟纠纷中,公司方的商标侵权能解除合同索赔吗?
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商标涉嫌侵权,已有其他加盟商被工商部门处罚,于是该加盟商起诉解除合同并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退还加盟费、设备及材料费并赔偿租金和装修费。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品某公司向黄某出具的《授权证书》《致合作商关于品某茶负责声明》以及双方签订的《品某餐饮合作合同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合作内容包含了由品某公司提供标识、商号及企业识别视统筹作为经营资源给黄某使用,但黄某在使用过程中因此被工商行政部分处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导致黄某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继续经营品某茶店。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黄某要求解除《品某餐饮合作合同书》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又因为是品某公司提供的经营资源存在瑕疵,导致黄某无法继续经营,品某公司应对黄某的损失予以赔偿,故一审判决品某公司向黄某支付培训费60000元、设备及原材料费用10000元、租金69000元及装修费51477.3元,实际上应为品某公司向黄某赔偿的款项,一审判决关于各项费用的调处公平合理,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