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以哪些理由起诉退定金会败诉?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此种案件切忌当事人自己自以为是,按照自己的方法来起诉。很多本来是可以退的情况,因为当事人的错误操作导致不能退了,所以一定要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的主张都没有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定金不退。
判决书节选:
本案为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结合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应予撤销及定金应否返还的问题,对此,法院阐述如下:
首先,《商品房认购书》已载明预售物业的地址、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部分文字有加粗加下划线的部分,夏某陈述其对案涉楼盘、房屋所处地段、房地产占地面积等情形完全不了解,法院不予采信。其次,逸某公司证据《购房须知》、《广州楼市新政须知及承诺》有载明购房相关事项、限购等事项,且有夏某签名确认,可以认定逸某公司对案涉认购书的签订履行了说明和解释义务。第三,夏某主张其在逸某公司不断催促下签订的上述认购书,对认购书的内容没有明确的了解,但夏某对此并未举证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反,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对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应该是明知的。综上,案涉《商品房认购书》有夏某的签名、逸某公司的盖章,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认购书中对房屋的位置、面积、房价款及首付款金额等有明确约定,且夏某在认购书中已经确认其认真阅读了认购协议,并不存在其所主张的重大误解,夏某要求撤销《商品房认购书》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夏某未依约与逸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夏某作为违约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逸某公司抗辩其有权没收案涉定金合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