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按份共的房屋,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则均分。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女方起诉均分房屋,但男方拿出证据,证明双方已协商好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出的房款已退还给女方,且给了一定的补偿款。最终法院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但本案中男方没有提反诉,其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判决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即可。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涉案房屋登记在黄女和任男名下,双方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黄女和任男此前是否已对房屋所有权进行了分割。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本案中的举证情况以及庭审中的陈述、结合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再考虑到黄女对于任男陈述分手时其支付的60000元为退回的首付款50000元及额外补偿10000元这一事实并无异议,且自双方于2012年分手至2017年8月20日双方沟通卖房和补偿时近6年的时间内黄女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曾就分割问题向任男主张过权利,从而对于任男认为双方已就涉案房屋的权属归属问题协商一致且已实际支付完毕补偿款的事实予以合理采信,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黄女本案主张按照双方各占50%的份额分割涉案房屋的请求,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