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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的宅基地房拆迁了,能要求地主方按拆迁款标准赔偿吗?

2019-04-2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54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不能。宅基地一遇到拆迁,往往容易发生很多诉讼案件,出地方会立即起诉出钱方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此时出钱方往往会要求出地方按拆迁款标准赔偿,但这样的要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法院认为拆迁部门给产权人补偿款,如其他人不服,认为应该给自己的话,属于行政处理范围,法院不处理。出钱方最终也只能得到评估的房屋价值(注意不包含宅基地价值)部分的补偿。

判决书节选:

梁某主张应按涉案宅基地所在集体组织拆迁补偿方案的标准赔偿损失的问题。因拆迁行为是行政部门实施的行为,且拆迁补偿方案是涉案宅基地所在基层政府组织出具,故对于梁某基于投资建设房屋的事实是否有权作为拆迁补偿对象获得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范围,不属于本案法律关系处理的范围,一审法院不予调处,梁某可另循途径主张。

梁某向陈某交还涉案房屋和陈某向梁某赔偿损失之间并不存在先后履行的法定顺序,梁某要求判令在陈某向其履行赔偿义务后再向陈某交还涉案房屋的主张缺乏理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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