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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款内容写得不清楚的借条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336人看过举报

我与李某合伙承揽工程,工程款由李某保管。一次我从李某处取得现金20000元,并出具单据一份,内容为“证明 今借支李某贰万元正 王某”,其中“支”字被划掉。后李某持上述单据诉至法院要求我偿还借款20000元。我主张该单据系一份证明,证明其支取了合伙利润2 0000元,仅用于日后双方结算,请问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律师解答:根据单据的抬头“证明”、主文中存在的“借支”,结合双方合伙承揽工程的事实,应认定该单据系一份证明,原告李某主张的借贷关系并不成立。

  民间借贷大多产生于熟人之间,基于借贷双方的相互信赖,很多人对借据的形式、内容并不关注,导致形成了众多不规范的借据,或是抬头为“证明”“收条”,或是主文意思模糊有歧义,或是还款期限利息、未约定,易发纠纷。

  本案中,单据抬头为“证明”,主文内容系“今借支”后被告涂改为“今借”,抬头与主文内容并不相符,且原文“今借支”与“今借”含义大相径庭,导致分歧。案涉单据系一种典型的不规范借据,其效力认定应结合支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与单据的真题理解进行。原告李某提供的单据抬头是“证明”,主文为“今借支李某贰仟元正”,通过对该单据的整体理解,结合双方合伙承揽工程且合伙利润至今未分配的事实,证明“今借支…”系双方合意,由你暂从合伙经营的利润中支取了现金2 000元,故案涉单据是双方用于日后结算合伙利润的证明。

借据一般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个部分,标题应写“借据”、“借条”或“今借到”。正文应包括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目的、借款方式、还款时间、还款方式以及利率约定等事项。落款应包括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以及印章或指印。只要在出具借条时注意到以上几个部分的规范合理,一般不会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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