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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57讲:购销合同纠纷中,双方另行签订了还款协议未约定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146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除非还款协议明确约定了不用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明确约定了付款金额及利息,否则买家逾期付款的,卖家还是可以主张违约金。实践中买卖双方经常在拖欠货款后另行签订还款协议,协议可能未约定违约金。此种情况下,一般也应认为卖家还是可以主张违约金,除非还款协议明确约定不支付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法院认为还款协议未约定违约金判决不支持违约金,二审法院认为卖家仍可以按照购销合同主张违约金。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是否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三款“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家公司未依约付款,双方签订《回款计划表》,回款计划约定了新的付款期限,但未约定卖家公司放弃《购销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益,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益不因还款计划而免除,若不支持《购销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益,将使违约方获利,守约方受惩罚。买家公司未能按《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应从约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支付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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