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成年子女患重病父母有义务出治疗费吗?

2017-12-0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436人看过举报

问:我与前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后来,孩子因恋爱受挫患上精神病,被公司辞退,生活完全由我照料。因为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下岗了,已无力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治疗。我找到前夫,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遭到拒绝。他说孩子已经成年,故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请问,孩子成年后患病,离异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

律师讲法:

孩子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父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条款中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了详细的解释,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孩子因刺激患病,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故你和前夫虽然离异,但是你们均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7040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