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告是个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是房屋的,可到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4)担保函
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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