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适用。宅基地房分家析产纠纷属于物权请求权纠纷,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再婚夫妻结婚后,共同出资重建了岳母和继子名下的宅基地房,后夫妻离婚,丈夫要求分割该两栋房屋。妻子抗辩早就离婚了,丈夫的诉讼请求从离婚之日算起,已经过了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就认为分家析产纠纷属于物权请求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况且,丈夫离婚后一直在诉讼、投诉、信访,该举动也是维权表现,可中断诉讼时效。最终,法院认定丈夫的起诉未过诉讼时效。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分家析产纠纷,何夫所提诉讼请求为确认何夫对4号房和2号房屋及房屋所对应的拆迁权益份额,其实质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确认问题,这是基于物权产生的物权请求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该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且自2014年开始,何夫一直不断就4号房和2号房相关权益进行诉讼、投诉信访,故本院对两被告关于原告诉请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