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主播纠纷第13讲:合伙搞直播带货,合伙解除后共同抖X账号如何分割?

2025-09-1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31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有约定从约定,既然是合伙搞直播,一般说来,双方都对该账户投入了成本,散伙后只能一方继续使用账号,补偿另一方也是合乎常理,具体补偿金额可参考合伙期间的利润金额酌情约定。但如合伙协议约定不用补偿也是合法有效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合作结束后抖X账号归主播,与备货人无关,最终法院判决主播不用补偿备货人。

判决书节选:

    院认为,本案是合伙协议纠纷?关于王主播应否向周支付涉案X账号的一半价值问题,王主播应否向周支付涉案X账号的一半价值? 涉案X账号由王主播在双方合作前注册? 《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结束X账号归王主播所有,与周无关? 既非涉案X账号的注册人,并已主张王主播赔偿合作期限内的收益80万元,其主张王主播另行赔偿X账号价值的一半,与双方约定内容矛盾,亦缺充分的依据,对该诉讼请求,院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4080

  • 昨日访问量

    255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