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能,一般需要证明某子女完全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法院才会判决其少分遗产。如下面这个继承案件,一审法院认为郝某的大女儿因未探视郝某,判决其仅分割20%遗产(按法定继承应三分之一)。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他继承人主张大女儿少分遗产,应由其他继承人举证大女儿完全不履行赡养义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三位继承人各享有三分之一继承权。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房产继承份额问题,涉案房产系前妻梁前妻死后,尚未与张后妻结婚时继承而来的财产,系被继承人郝夫的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应以三人各三分之一为宜?关于张后妻、郝二女主张郝大女未探视被继承人的问题,张后妻、郝二女对此举证充分,证据之间互相印证,足以证实张后妻、郝二女尽到了照顾被继承人郝夫的责任,而郝大女对此未能提交充分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一审法院对张后妻、郝二女的该主张予以支持,并酌情调整郝大女的使用权份额为20%,张后妻、郝二女的使用权共80%,即每人40%?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郝大女、张后妻、郝二女三人继承份额的认定问题,张后妻与郝夫是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是婚姻的应有之意,而在物质上相互帮助、相互供养,在精神上相互支持、相互慰藉,是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与之对应的是享有配偶的各项权利,并非当然多分遗产?在郝夫去世后,张后妻依法分割取得二分之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依法继承取得郝夫的遗产,故对其要求多分遗产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郝二女虽然与郝夫生活的时间较久,但其作为继子女,未成年期间亦与郝夫一同生活,郝夫在其未成年期间对其也多有照顾,同时郝二女作为继子女依法也可以继承取得郝夫的遗产,故对其要求多分遗产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郝大女虽然未能提交相关医疗票据等证据,但并不能以此证明其完全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故张后妻、郝二女主张郝大女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本院认定被继承人郝夫享有的广州市某号不动产的二分之一的使用权,由郝大女、张后妻、郝二女各继承三分之一,即各继承六分之一的使用权?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处理存在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另本院需明确指出,上述本院对涉案房屋使用权的分割处理不代表相关房屋权属部门对涉案房屋产权权属的认定,涉案房屋产权权属仍应以相关房屋权属部门的依法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