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一般买家垫资赎契的情况下,合同都是约定买家需在收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后支付首期款(用于赎契解押)。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方需在收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后支付首期款到卖家账户,但后面买家辩称应该是等到买家取得同贷书后再支付首期款,故自己没有支付首期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买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期款,构成根本违约。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双方争议的涉讼房屋买卖交易的履行情况以及造成合同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完的原因及责任问题?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付款方式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为涂销抵押后按揭付款……买方同意在收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帐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260万元转入卖方贷款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 支付房款、办理按揭贷款是买方的主要义务,龙买家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房款,亦应对办理按揭贷款的一般流程和时间有所了解和认知,也应对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取得银行同贷书并与杨卖家办妥涉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合同义务有充分的预估和准备,并对银行不能审批或足额审批其申请的贷款额度的风险有足够的预见? 从买卖双方及中介人员、按揭人员组成的“501房”微信群记录以及杨卖家与龙买家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可知,首先,杨卖家已于2021年7月1日在微信群发送《提前还款受理单》,并告知龙某需在7月底前存入款项,最迟延至8月3日,龙买家虽然提出待同贷书出具后再支付该首期款,但该要求与双方的合同约定不相符,故龙买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已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