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赠与纠纷第1讲:观看直播打赏主播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4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5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形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打赏者与网络平台,网络公司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崔男与高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任何访问X直播平台的用户均可收听观看频道号为X直播间的全部内容,主播“X”的直播表演不需要支付对价。崔男观看直播后向主播“X”以“打赏”的方式赠与金钱,在“打赏”的同时没有向主播“X”设定义务,是无偿、单务的合同,由此崔男与主播“X”形成赠与法律关系。崔男为高女购买手机的支付行为,亦为自愿、无偿交付财物的行为,亦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双方成立赠与法律关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432971

  • 昨日访问量

    439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