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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转账,没有任何证据能起诉不当得利返还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72人看过举报


不当得利第18讲:多年前的转账,没有任何证据能起诉不当得利返还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比较难,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法律根据收取他人款项,最典型的就是转错帐。但是多年前的转账,如果真是单纯的转错帐,不可能当时不发现,时隔多年才发现才起诉返还。如下面这个案件,江某起诉常某返还几年前的几笔转账共20多万,理由是不当得利。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款项的性质可能涉及多种关系,如借款、借名买房、赠与等,但明显不是不当得利,否则不会多年后才起诉。本案是不当得利纠纷,对款项性质到底是什么不予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律师提醒:此类案件需根据证据来定案由,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判决书节选:

    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关于江某2015616日向常某转的200000元以及20191231日向常某转账的19000元? 江某向常某转账20万元及19000元的事实,双方均没有异议? 从江某与常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江某及常某之间对款项支付产生争议的时间是在款项支付的多年以后? 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款项支付,可能是基于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而产生,譬如江某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或后期又主张的委托购房甚至代持房屋的法律关系,抑或甚至是赠与合同关系等? 但无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而产生款项交付,只要付款方和收款方对于付款和收款的意思表示一致,那么该款项交付的行为就不应认定为不当得利中的没有合法根据? 纵观本案,江某对其主张的常某收取涉案款项没有合法依据的意见,并无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故江某要求返还该款项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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