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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第200讲:收房后发现屋内多了柱子或横梁,能退房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5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要看之前有无约定,还要看柱子或横梁是否严重影响使用。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吴某买房前,卖家表示房屋正在整栋楼装修无法看房,便只带吴某看了隔壁房间。吴某收房后,发现自己的房内竟然有柱子和横梁,跟之前看的房间不一致,认为受骗,起诉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写明吴某已看过房,同意现状交房。其次,房屋买卖合同上对屋内是否有柱子、横梁未进行约定,不足以证明卖家违约。再次,法院组织双方看了房屋,并没有明显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最后,房产证已办到吴某名下,交易已完成。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吴某要求退房的诉讼请求。张律师提醒:退房的话需要充足的证据及房屋严重影响使用,如达不到该标准的话,如有证据证明卖家有隐瞒行为的话,也可以起诉违约赔偿,虽不能退房,能赔点钱也好。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应否解除? 对此,本院分析如下:吴买家杨卖家签订的《广州市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杨卖家已按合同约定向吴买家交付涉案房屋,且涉案房屋已办理产权登记至吴买家名下,可以认定已符合法定基本交付条件。吴买家提起本案诉讼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包括其在未实地查看涉案房屋的情况下购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货不对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此,本院认为:

    其一,吴买家签订的认购书及房屋买卖合同,均明确约定吴买家已查看过涉案房屋的情况,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该条约定还标记了下划线特别提醒?吴买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决定是否签订上述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履行审慎的注意义务,并清楚知悉其签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其签名本身即表明确认相关内容的意思表示? 在吴买家已通过签订上述文件确认查看过涉案房屋的情况下,即使其在签订上述文件之前并未查看涉案房屋属实,亦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其二,关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涉案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房屋交付标准》已有明确约定,根据法院的现场勘察记录,涉案房屋的情况与上述《房屋交付标准》基本一致。吴买家认为涉案房屋货不对版并非依据《房屋交付标准》提出,而是主张涉案房屋与样板房、广告宣传以及销售人员介绍的房屋情况的不一致,但上述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约定样板房或者广告宣传的房屋效果作为交楼标准。且吴买家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因涉案房屋存在柱子、横梁等,导致其购买涉案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综上,驳回吴买家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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