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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169讲:离婚时一方收取的房屋租金能分割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4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分割是可以分割,但需原告举证证明租金有剩余,金额是多少,否则对方说花掉了,就没法分割了。如下面这个案件,离婚后丈夫起诉妻子,说妻子收取了两栋宅基地房的租金,要求分一半租金。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没有证据证明租金金额多少,且当初建房时有借款,妻子还负担养孩子,故判决驳回丈夫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本案中,杨夫主张其与张妻婚姻存续期间张妻收取的涉案两套房屋的租金,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租金在离婚时存在剩余? 根据双方陈述,某号房屋重建时有借款,张妻负担了家庭主要开销,包括女儿的学习生活费用、偿还借款等? 故杨夫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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