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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第17讲: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还能采纳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7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即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

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份证据。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恶意隐瞒证据,妨碍法院的公正审理,则可以在采纳证据的时候,对其进行罚款处罚,但该种处罚一般很少用。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可以采纳预期提供的证据。

判决书节选:

关于耿妹主张耿哥逾期提交《二次补充证据目录》及相应证据是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对此,本院认为,耿哥在一审庭审前已经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其全额出资购买了案涉房屋,而耿妹在一审庭审时仅承认耿妹支付了案涉房屋一半的购房款,耿哥在庭审后提交的《二次补充证据目录》中的相应证据,系为了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及形式进行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也就是说,即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份证据,人民法院决定采纳该份证据,也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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