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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人搬离房屋后,未办理交接手续还要交租金吗?

2024-02-2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363人看过举报


承租人搬离房屋后,未办理交接手续还要交租金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要。承租人不租房屋搬离后,需告知出租人已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还给出租人,这样才算是解除了租赁合同关系,后面的租金才不用给。如果直接搬离不通知出租人,则出租人不知道你已搬离,就无法将房屋重新出租,则后面的租金出租人就还要给。至于中途解除合同后的违约金,是另一码事。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因行政管理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直接搬走并锁了房屋,钥匙也自己拿着。法院审理后认为承租人因没有通知出租人,故仍需继续支付租金。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今某公司与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已实际终止租赁关系,今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可予支持?关于今某公司要求支付20226月至2023131日的房租、水电费及卫生费共计79981元?刘某辩称其已于201264日搬离租赁房屋,故无需承担之后产生的租金等费用? 根据查明的事实,反映刘某是将租赁房屋自行上锁,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将搬离的事实告知今某公司,而且,刘某一直未办理房屋交还手续,房屋钥匙一直自己持有,没有交给今某公司?可见,房屋一直仍然由刘某控制?故此,今某公司要求刘某计付20226月至2023131日的房租、水电费及卫生费共计79981,有理,可予支持?刘某今某公司完全可以破锁收回场地,今某公司自己没有及时收回房屋终止损失,对损失的产生自行承责的意见,缺乏理据,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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