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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能顺便处理租金纠纷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142人看过举报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能顺便处理租金纠纷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关键看租金纠纷简单还是复杂,如果简单就可以顺便处理,复杂可能就需要另案处理。因为案由都不同,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个是租赁合同纠纷,简单说来就是由法官酌情确定。实践中有时候买卖房屋的时候,买家早就在租赁此房屋。故如果买卖产生纠纷,可能租赁纠纷就需要另案处理,因为案情复杂。如果是买卖的时候提前交房导致的一些小小的租赁纠纷,法院就可能为了节省司法资源合并处理了,不然让双方再为了几千块的租金再打一场官司,也太麻烦了。如下面这个案件,由于卖家提前交房,买家收房后就将房屋出租,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导致产生一点租金纠纷,法院就认为金额小,争议不大,可以在房屋买卖纠纷中一并处理了,判决买家将收取的租金8千多元退还给卖家。

判决书节选:

    关于租金和押金问题。曹买家认为租金与本案无关,应另案处理。该问题因本案的房屋买卖事实引起,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讼累,本院决定一并处理。庭审中,双方确认曹买家收取了房屋租赁押金5400元、3个月的一半房租4050,支付了出租中介费650元、装修费用180元。因《房屋买卖合同》已解除,交易未完成,房屋的租金等收入应属李卖家,但曹买家支出部分应予以扣减。故曹买家应退还李卖家租金及押金8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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