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专业商品房退定金纠纷

2023-08-1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296人看过举报


广州商品房退定金纠纷中,部分款项是其他公司收的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即使是其他公司收的,只要是开发商让买家向其缴纳的,都可以要求开发商直接退。不过最好是在起诉时将收款公司一起告。如下面这个案件,某商品房合同纠纷中,有1万5是装修公司收取的,但原告没有在起诉时将装修公司一起告。一审认为谁收的谁退,驳回买家要求开发商退该1万5的诉讼请求,这样的话买家就需要另案起诉,走程序都需要1年多,非常不利。幸好二审法官认为,款项虽然是装修公司收取的,但是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收款码,故可以由开发商直接退。这样就省去了买家另案起诉的麻烦了。二审法官的水平就是比一审高。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至于谢某某要求景某公司返还15000元的请求能否支持的问题,谢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收款方并非景某公司,且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款项是景某公司委托他人代收。故一审法院对谢某某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谢某某二审提交的证据证实其是根据景某公司指示其将15000元支付至天津佳和家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户,且是由景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提供收款二维码收取,故谢某某要求景某公司承担退回15000元及利息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一审对谢某某该项诉求未予支持欠妥,本院予以纠正。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8163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