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车位后无法过户要求解除合同,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买家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业主可能无法过户还买车位,有一定过错,就只判决合同解除,返还车位款,不支持违约金。
判决书节选:
关于黎某要求返还款项及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应否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黎某为购买涉案XX号车位实际支付了车位款85737元、维修基金4045.88元,因本院准予解除合同,黎某要求返还车位款及维修基金,本院予以支持。因黎某理应知晓自己不是小区业主、办理车位所有权过户存在风险仍购买涉案车位,对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亦负有一定过错,且其在收到车位后返租给炜某公司实际获得了一定的租赁收益,故黎某要求赔偿违约金或支付款项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本院均不予支持。黎某通过返租给炜某公司获得的租金收益亦无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