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区分相邻权纠纷与建筑物区分使用权纠纷?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比较难以区分,总体说来,如主张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对物某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则属于建筑物区分使用权纠纷。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属于建筑物区分使用权纠纷。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案由的问题。《物权法》第七十条(已失效,现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案中,孔某诉请要求岑某将涉案改建部分恢复原状,实际是主张岑某的改建行为侵害了孔某对涉案物某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本院将本案案由确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岑某认为本案应为相邻关系纠纷的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