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宅基地房买卖无效案件中,能要求支付购房款利息吗?

2023-03-2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457人看过举报


广州宅基地房买卖无效案件中,能要求支付购房款利息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购房款利息可与房屋占用使用费互相抵销,因此利息和占有使用费都不支持。这也是此类案件中大多数法官的看法,极少数一审法官可能会支持利息。

判决书节选:

而关于李买家主张阮卖家赔偿已付购房款利息问题,因李买家在支付上述款项后已实际使用涉案房屋,故在阮卖家主张李买家支付涉案房屋使用费同时,该费用可与阮卖家占有涉案房屋购房款应当支付的资金占用费相互抵消,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不支持双方上述诉请,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7838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