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赌协议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对赌协议”引发的纠纷。“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在审理“对赌协议”纠纷案件时,不仅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既要鼓励投资方对实体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原则,又要贯彻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依法平衡投资方、公司债权人、公司之间的利益。对于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订立的“对赌协议”,如无其他无效事由,应认定有效并支持实际履行。
涉案《增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回购条款”系金融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专门设置的在投资目标公司经营业绩达不到约定经营目标情况下选择退出该投资法律关系,并取得一定经济补偿的条款,属于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对投资合作商业风险的安排,系双方的理性选择和商业判断,法院应尊重双方的自治行为,尊重各方基于私法自治精神达成的契约或契约型安排。该回购条款未违反法律规定中的效力性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有效且应当予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