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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居分手后,对方名下的个体户收益能分割吗?

2023-03-1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434人看过举报


广州同居分手后,对方名下的个体户收益能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同居分手后,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如有证据证明是共有出资的,就按出资额多少分割。如个体户登记在对方名下,想分割的话,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投资经营。如下面这个案件,男方要求分割女方名下个体户商行的收益,但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共同经营,最终败诉。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商行经营收益的分割处理问题。对此,本院评析如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陈男主张要分割商行的经营收益,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与陈女共同投资并共同经营商行。而查明商行于2019年6月13日工商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陈女。但陈男在诉讼程序中提交的租赁合同书、微信聊天及截图等并不足以佐证其与陈女之间形成财产混同,陈女亦不确认陈男的说法,不足以对抗陈女所提交的商行工商登记等证据的效力,本院认定陈男陈女共同经营商行据此,在缺乏有效证据证明陈男陈女构成财产混同,不能证明商行是陈男陈女共同经营的情况下,本院不予批准陈男要求对商行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6日期间经营收益进行审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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